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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鑫和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你支部报来《关于内蒙古鑫和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补选党支部书记情况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李奎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岳利峰同志为组织宣传委员,赵伟雄同志为纪检委员。
特此批复。
康巴什区滨河街道党工委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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