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一、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
二、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三、严禁拉票贿选。
四、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五、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
六、严禁个人说了算。
七、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八、严禁违规用人。
九、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十、严禁干扰换届。
为保证全市旗区、苏木乡镇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受理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的有关信访事项,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电话:
(0477)12388(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
(0477)12380(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来信地址: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或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举报网站:
http://neimeng.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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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