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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1 20:30 来源: 鄂尔多斯党员教育微平台微信公众号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一、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

二、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三、严禁拉票贿选。

四、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五、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

六、严禁个人说了算。

七、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八、严禁违规用人。

九、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十、严禁干扰换届。

为保证全市旗区、苏木乡镇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受理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的有关信访事项,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电话:

(0477)12388(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

(0477)12380(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来信地址: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或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举报网站:

http://neimeng.12388.gov.cn

http://12380.nmgdj.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